白鲨鱼饵经销协议
甲方: 武汉市白鲨鱼饵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携手做好白鲨品牌,达到双赢目标,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资格及认定
1、乙方经甲方验证其资金实力、经营规模、销售能力后,经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在 省
(市) 区享有白鲨鱼饵系列产品独家经销许可,产品包括:白鲨系列鱼饵、鱼竿、钓线、鱼钩、浮标、小配件、钓鱼服装、渔具辅助品等。
2、乙方首次订鱼饵不少于现金3000元,全系列的白鲨产品不少于现金5000元方可确认为该地区白鲨产品销售商,授予‘销售证书’牌。
二、销售目标、价格、返利标准、奖励
1、 第一年不要求销售任务,要求品种多点,对白鲨饵料和产品熟悉,第二年设立目标销量: 元(其中鱼饵________元;钓线_______元;浮漂_____元;鱼钩_________元;其他 元)。
2、 甲方供货价为产品批发价格,有指导全国零售价(价格明细见价格册)。
3、 返利标准:现款现结,根据销售量返利:
(1)、基本返点:鱼饵、鱼钩、浮漂,钓线15%;白鲨鱼竿5%。
(2)、鱼饵年销售3000元以下,不参加返点。鱼饵年销售3000元—5000元按批发价基础上返点10%,,年销售5000元---15000元按批发价基础返点15%。
(3)、协议过程中如有成本因素返利标准调整以相关附件为准。
4、约定销售目标达成 万,按5%享受相应活动费用支持。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障及时供货,并保证产品质量。调换货期限为六个月,返厂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销售及仓储过程中造成质量问题,甲方不予调换。
2、 乙方接收货物时需验收,若有包装及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收货之日起7天内(须留原样)向甲方书面说明,由甲方负责调换。甲方有责任对经销商的产品销售比提出异议或建议方案,以符合销售目标要求。
3、 甲方承担由甲方所在地发往乙方所在地的汽车物流,铁路慢件物流费用。
4、 甲方有责任在经营管理、广告策划、人员培训、宣传等方面配合乙方。
5、 如果乙方申请,甲方可派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协助乙方开拓市场。
6、 甲方指导乙方制定营销方案、宣传方案及促销活动,乙方自行设计的有关白鲨广告发布方式及投放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凡未经甲方批准的广告费用乙方承担。
7、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进行的销售商培训、讲座等推广活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如乙方故意向自己区域外的市场窜货,冲击其他已有管理的区域市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其他的经销商向乙方区域窜货,则甲方有义务对窜货方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告之乙方。
2、乙方无权以各种理由转让其营销区域内总经销权。
3、责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不得破坏甲方产品和企业形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甲乙双方价格同步,乙方严格执行甲方价格政策,甲方受理各方投诉事宜并认真处理,对违反价格体系的销售商将停止发货或终止合作关系。
5、在甲方空白区域内,若乙方有能力承担该区域内的布点经销工作,甲方予以支持,具体事宜另行约定。
五、结算方式:现款现货,(通过合作甲方觉得乙方信誉良好,甲方也可以为乙方铺底一次,详见铺货协议。)
六、保密约定: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双方合作事宜实施保密措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产品销量、销售政策、返利标准等内容,如有泄密,经确认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武汉市白鲨鱼饵有限公司 乙 方:
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檀树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027-85821257 手 机:
027-84981038 固 话:
GMT+8, 2013-10-14 09:53 , Processed in 0.061055 second(s), 9 que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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